有勞顧會成員透露,勞工處建議修改「418」連續性僱傭合約規定,改以4周計算總工時,並提出4個總工時方案,只要僱員在4周內工作達有關時數,就可獲取法定福利。據了解,當局估算4個方案分別受惠人數約有9000人、約1萬人、4萬多人及7萬多人。

勞工處回覆查詢說,勞顧會現正就《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的規定進行討論,政府預計今年內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匯報結果及諮詢意見,並視乎有關發展,開展法例修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