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在新批土地先行實施業權註冊制度的修訂條例草案。發展局表示,條例先行在新土地實施業權註冊制度,是香港土地註冊制度發展的里程碑,為香港轉制至業權註冊制度邁出重要一步。當局明年向立法會提交六條附屬法例,並與業界和公眾進行籌備及宣傳教育工作,以便條例在2027年上半年生效。

至於現有土地,當局計劃明年開始與持份者商討可行的轉制方案,例如分階段轉制,先行轉換較近期批出的現有土地、強制首次物業轉讓必須轉制、設立自願申請轉制等,以期定出最切實可行的轉制方案。

當局說,新制度特點包括簡化物業轉讓程序、業權「以冊為準」,政府會透過多項行政和立法措施減低物業欺詐的風險,亦會按「用者自付」原則成立自負盈虧的土地業權彌償基金,向因第三者欺詐而喪失新土地業權人士作出設有上限的彌償。而按業權註冊制度註冊的新批土地,不接受逆權管用申索,即不會有被逆權侵佔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