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個月和罰款1000元。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人員昨日在機場截查一名29歲抵港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312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5萬6千元,應課稅值約10萬3千元。他隨即被捕。

編輯:譚佩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