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3T09:52:51

路透北京4月23日 - 中国财政部联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通知称,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财政部网站刊登通知全文称,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

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通知称,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

通知并强调,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通知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

欲浏览详情,请点选财政部网站:(jjs.mof.gov.cn/zhengcefagui/202004/t20200423_3502975.htm)

发稿 许菁;审校 吴云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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