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董事假文件誤導銀行貸款逾二千萬 區院本月中判刑 Apr 1, 2020 兩名中小企業負責人涉嫌2010至2012年間,分別以虛假文件誤導4間銀行,批出共2250萬元貸款,以及誤導工貿署和按揭證券公司作為信貸擔保人。其中一名女董事在區域法院承認14項串謀欺詐罪,她在警誡下承認成立公司只為申請借貸,公司並無任何員工,法官押後至4月17日判刑。 案情透露,44歲女被告於2008年答應朋友合資一間中小企業,被告以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身分任職,但事實上公司主要由朋友營運,被告在朋友指示下,曾為公司借貸申請和支票等文件上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