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警方檢查被捕人士手機案,上訴庭裁定警方上訴得直,警方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如無法庭手令,就必須要有即時檢查的合理基礎,才能檢查被捕人士的手機內容,檢查範圍應只限於調查罪行及保障事主等人的安全。

判詞亦提到,警察在法律下,不可強迫被捕人士提供手機的解鎖密碼。

警方表示,正研究判詞,會嚴格執行判詞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