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觀察對法庭有關檢查手機之裁決表遺憾 指侵犯私隱
上訴庭裁定,警員在部分情況下毋須法庭手令檢查被捕人手機,民權觀察對法庭的決定表示遺憾,認為有關做法嚴重侵犯市民的私隱。
民權觀察認為,法庭批准的原因,過於寬闊,容易被警察濫用權力,藉此肆意搜查被捕人的手提電話,接觸到大量可能與案件無關但屬於個人私隱的資料,若被捕人在搜查後感到受委屈,尋求司法上的補救措施亦十分有限,因為他的私隱已被侵犯。
民權觀察促請警方嚴格遵守法庭定下的要求,要詳細記錄當時的情況,為何無合理可行的方式申請手令,以及基於甚麼原因進行搜查,防止警員濫權或錯誤行使權力,重申有調查權及懲罰權的獨立機制是糾正及防止警察濫權的重要方法。
民權觀察指出,判詞說明警察在法律下,不可以強迫被捕人士提供手機的解鎖密碼,留意到很多被捕人指控警察以威逼,甚至暴力的方式迫使被捕人提供手機密碼,促請警方嚴格執行法庭的要求,並讓前線警員明白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