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署指警2016至17年銷毀2745調查報告案卷
行政署表示,2015年至2019年間有4個政府部門曾經遺失機密檔案,涉及18份警務處、廉政公署及機電工程署的機密文件。至於2016年及2017年,勞工處、路政署及警務處分別未經授權銷毀非機密業務案卷的個案中,警方銷毀的案卷包括2745個調查報告案卷,17個行動案卷等。行政署指,有關人員不熟悉檔案存廢的相關強制規定而銷毀檔案,部門已向有關人員採取紀律處分或行政措施。
行政署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議員查詢時指,檔案處於2015至2019年接獲38個政府部門遺失非機密業務案卷的個案,例如警方曾經於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先後遺失4個分區報告檔案、2個調查報告、3個暫用檔案及1個個案案卷;民政事務局於2016年遺失10個有關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案卷,2017年房屋署遺失27個有關按揭保證契據的個案案卷等。
行政署又指,2015至2019年期間,121宗遺失檔案個案中,有67宗個案能辨別需要為有關個案負上責任的人員,共有111名人員接受紀律處分或按行政措施處理,54宗個案調查後未能辨識需要負責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