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表示,為確保銀行間市場及銀行體系運作暢順,已經或將會採取措施管理流動性,亦準備好在現有監管框架下增加靈活性。
有關流動性措施涉及3方面,包括流動資金安排框架方面,金管局考慮為備用流動資金安排(SLF)自動續期,解決銀行長期資金需求,並為有關資金定價,幫助減低市場波動性。
金管局亦鼓勵銀行使用之前建立的資金緩衝,應對流動性需求及支持經濟活動,並容許銀行相關流動性比率暫時處於較低水平。
另外,聯儲局早前宣布,為海外央行及國際金融機構設立臨時回購協議安排,為期6個月。金管局正與聯儲局了解操作細節,亦正設計相關機制讓銀行可以取得美元流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