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稱法官會考慮哪案或適合遙距聆訊方式處理
司法機構說,可考慮遙距聆訊的類別,包括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所有非正審申請或上訴的案件、一般以書面證據處理的最終聆訊,即例如司法覆核的申請;另外,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所有民事上訴及非正審申請,包括上訴許可申請,均可考慮作遙距聆訊。
司法機構說,上周四發出有關在高等法院,民事司法程序事務中進行遙距聆訊的指引,上周五生效。有關法官會考慮在他們審理的案件之中,哪些案件可能會適合使用視像會議設施,以遙距聆訊方式處理,並會給予相關指示。所有已排期使用視像會議設施,作遙距聆訊的案件,會列於審訊案件表中,並會顯示相關聆訊,將以遙距方式進行。
司法機構說,各級法院備有固定及流動的視像會議設施共7套,可按需要及情況讓高等法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