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智恆司法覆核指監警會涉越權 案件完成聆訊押後裁決
社工呂智恆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裁定監警會審視去年6月起發生的大型示威活動,是超越監警會權限,案件獲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今日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法官押後頒下書面裁決。
申請人一方表示,監警會主動「找出事實」的研究,不只是收集資料,亦會評估資料及做總結,是涉及一個獨立調查,認為是超越監警會的權限。而監警會亦會建議政府如何跟進及防止同樣事件再發生,亦是超出「找出事實」的範圍。
此外,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並無列明監警會有主動調查的權力,監警會的調查是取決於須匯報的投訴,監警會若就公眾事件做結論,不論警方做法正確或錯誤,均是不公平,影響監警會的公正性。
答辯人一方回應指,監警會的研究並非一個調查,不會有導致程序不公的風險。而監警會整理資料,提供現實景況來考慮警方的程序,例如發射催淚彈等是否有缺失,看警方如何改善。監警會的研究是按時序列出事實,不需要知道個別投訴的內容,不會出現兩者結果不一致。
今次聆訊是以遙距方式進行,只有法官在庭內,雙方代表律師透過視像系統參與聆訊,運作大致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