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實及長和分別發公告指,建議修訂組織章程細則,容許公司以混合會議方式舉行股東大會,股東除了可以親身出席大會外,亦可以利用電子設施參與會議。

公告指,建議修訂亦明確列出,董事會及股東大會主席的其他相關權力,包括就出席股東大會作出安排,並確保會議安全及有序進行。董事會亦對章程細則作出其他相應整理修訂。

公告又指,建議修訂將須於5月14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方式取得股東批准才能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