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拒絕批准「七警案」中5名警員的上訴許可申請。

代表上訴方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關注呈堂影片的真確性,指攝影師沒有出庭作證,形容沒有利用「最好的證據」。他又提到,影片有數十秒經剪輯,不知有沒有被「做手腳」。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認為,若上訴方認為有關證據重要,可以在原審時提出,又反問上訴方為何要在裁決後才提出。法官亦認為,原審裁判官和上訴庭已就呈堂的影像進行了評估。

另一名代表上訴方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提到,原審法官沒有就影片做質量評估,指現時很多案件都依賴錄影材料,亦有很多人上載影片,很多虛擬片段仿真度高,如何判斷影片是否真確很重要。

終院常任法官李義說,就算有新科技可以「做假」,控方最終都要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

5名上訴警員,包括時任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陳少丹和關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