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農業農村部就法例下可食用陸上動物名單徵求意見,名單上列出31種動物,包括雞、鴨、鵝、豬、牛、羊等傳統禽畜,以及鹿、駝鳥和銀狐等特種禽畜,但並無狗隻。

農業農村部在徵求意見稿的說明中回應說,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變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視為禽畜,所以不適宜列入禽畜管理名單。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生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有關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決定,表明全面禁止食用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上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