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被控使用虛假授權書副本,詐騙超過1800萬元按揭貸款,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62歲被告陳錦洪,被裁定5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判刑,被告還押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與母親及弟弟居於一個由兩人擁有,位於九龍塘的物業。被告於5年多前委託一名按揭中介人申請多筆按揭貸款,並以物業作為抵押。被告提供數份看似由母親及弟弟簽署的授權書副本,向5間持牌放債人公司取得7筆貸款,總數1850萬元,而被告的母親及弟弟對授權書並不知情。被告其後未能向其中一間放債人公司還款,截至前年9月,拖欠的本金和利息超過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