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指上訴庭就《禁蒙面法》裁決有利特首及政府施政
港澳辦發言人表示,上訴法庭裁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由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是符合基本法,《禁止蒙面規例》繼續有效,有關判決糾正了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原有判決,有利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照基本法及香港法律有效施政,特別是應對緊急和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有效止暴制亂、維護社會秩序。
發言人說,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任何外國都無權干涉,批評部分西方媒體對香港法院的判決說三道四、妄加評論,是違背司法獨立原則,港澳辦對此堅決反對。
上訴庭日前裁定,特區政府就《禁蒙面法》違憲部分上訴得直,政府在危害公安的情況出現時引用《緊急法》並無違憲,但《禁蒙面法》只適用於非法及未經准許集結,在合法集結或公眾遊行中,就不可以限制蒙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