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及中聯辦分別強烈譴責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及部分反對派議員,惡意拖延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程序,批評是「政治攬炒」,質疑有違宣誓的誓言,或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認同任何人包括中聯辦及港澳辦有評論香港事宜的權利,但同時希望他們明白,有關言行很容易被解讀為干擾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令事情更難以解決及複雜,認為他們應尊重《基本法》下只有律政司有權決定任何刑事檢控。

湯家驊說,不評論有無議員違反刑事行為,應留待律政司決定。但他說,郭榮鏗有可能濫用主持會議的權力,基於法律原則下,主持會議選主席的目的,是要令選出主席,令立法會暢順運作,若有人利用有關權力,刻意阻撓主席選舉,或令立法會的工作不可運作,可能濫用了《議事規則》賦予的權力。

他認為,立法會主席有責任制止濫權情況,如果認為無能為力,或於法律上沒能力阻止濫權行為,應主動尋求法庭協助,或提出解決方法,而非坐視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