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因向警方訛稱遭內地男子迷暈擄走,雙腿被釘上21口釘書釘,早前被裁定「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被判囚5個月,他本月初上訴失敗要即時服刑。林子健上周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將排期下周三進行聆訊,期間獲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

林子健由囚車送到高等法院出席聆訊,法庭同意中大學者龔立人以現金1萬元作人事擔保。

林子健保釋期間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並要出席下周的上訴證書申請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