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將公開申請保就業計劃企業 市民可舉報
政府交代津貼僱員一半薪金的「保就業」計劃詳情,計劃分兩期發放津貼,第一期會發放6月至8月的僱員薪金津貼。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說,僱主可以選擇1月至3月其中一個月作為「指定月份」計算薪金總開支,政府發放津貼時,企業員工人數必須與3月份一樣,並且要將全數津貼轉交予員工,如果僱主申領的津貼比實際員工人數多,僱主要向政府退回多出的款項。
當局只會確認企業員工數目符合3月份的數字,不會對比發放津貼前後的員工身份,認為如果僱主為津貼而裁員,再聘請親朋私相授受,企業難以運作,僱主亦有可能涉及欺詐罪,形容做法是愚蠢行為。如果有僱主違反津貼條件,會視乎違反程度而決定罰則,最嚴重可以向僱主追討所有津貼額。
政府屆時會公開向企業津貼的金額及企業員工人數,如果有不合理,市民可以舉報,當局會調查,但如果預先增加審查條件,設立制度及監察都變得複雜,將拖延項目實行的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