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反駁中央干預香港說法完全歪曲《基本法》
中聯辦回應日前港澳辦及中聯辦譴責個別議員搞「政治攬炒」的言論引起反響時說,中央對港工作部門依據中央授權履行職責,有權力亦有責任對香港事務發言發聲,少數人提出所謂中央干預香港內部事務,完全是對《基本法》的歪曲。
發言人指出,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特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包括立法權,均源於中央授權,港澳辦和中聯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當然有權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務、《基本法》正確實施、政治體制正常運作和社會整體利益等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關注並表明嚴正態度。這是履職盡責的需要,亦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中聯辦及港澳辦就立法會無法運作發聲,其正當性及合法性毋庸置疑。
發言人再次點名批評郭榮鏗惡意「拉布」、惡意解讀規則、濫用主持權力,明顯違反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有關主持選舉的規定,認為有關行為已經違背就職時關於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誓言,更可能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發言人表示,立法會議員就職時曾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忠誠於國家是必然要求。但部分議員公然勾結外部勢力,以出賣香港和國家的利益撈取政治本錢,反問談何「盡忠職守」,遑論「服務民眾」,奉勸顛倒黑白、內外勾結的政客,不要再為一己私利損害香港整體利益、危害國家安全,否則最終要為自己的行為「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