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民主派人士昨日被捕,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政府晚上發稿,表示要回應有關報道及本地和海外評論,重申執法機關的調查和律政司的檢控工作,均是嚴格按照法律進行。

政府發言人說,由於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任何人均不宜作出評論,以免引起公開討論,可能構成公審,又說任何人都不應作出毫無根據的揣測,這類指控或會被視為企圖影響當局妥善執行公職。

發言人說,根據《警隊條例》,警隊有責任採取合法措施,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亦有責任以公平、公正及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每宗案件,而《基本法》訂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檢控人員一直獨立並專業地履行這個憲制責任,任何人均不應干涉或企圖干涉獨立的檢控決定。

政府說,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任何不公和失實的指控,以損害和詆毀香港刑事司法制度,必須強烈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