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對奇妙電視《30分鐘大放餸》節目發出勸喻
通訊事務管理局認為,奇妙電視的節目《30分鐘大放餸》投訴成立,節目沒有預先聲明含有產品贊助,向奇妙電視發出勸喻,敦促嚴格遵守《電視廣告守則》的相關規定。
通訊局表示,去年8月至9月期間播出的13集節目中,含有一個食油品牌及一個調味醬料品牌提供產品贊助,但沒有在節目前作出預先聲明,告知觀眾節目中含有間接宣傳或產品贊助,明顯違反《電視廣告守則》。至於廚師及節目主持在節目中,由於無口頭提及贊助商,亦無直接建議觀眾購買或使用產品,認為節目以自然及不會令人覺得突兀的手法展示產品,因此沒有足夠證據顯示違反守則。
另外,對於一名有線寬頻前僱員指稱有線寬頻介入奇妙電視的業務運作,及委任某些高級行政人員,通訊局審視後,認為無足夠證據合理推論有線寬頻對奇妙電視行使控制,或干預管理和運作,因而違反《廣播條例》及牌照條文。
通訊局表示,奇妙電視董事局批准委任相關高級行政人員,《廣播條例》及牌照無條文禁止奇妙電視委聘其他人或機構提供服務。為確保奇妙電視繼續遵守條例,通訊局已向奇妙電視取得法定聲明,並向有線寬頻取得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