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點名批評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蓄意違背誓言、嚴重濫權行為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港澳辦在網站發文,表示立法會内務委員會主席選舉,在郭榮鏗與其他反對派議員故意拖延下,延耗 6個月、15次會議仍未完成,這放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都是天大笑話,目前已經有14條法案不能及時審議,超過80條附屬法例在限期屆滿前無法處理,一些民生法案亦未能及時通過。

港澳辦表示,郭榮鏗解釋這是為阻止通過國歌法等法案,質疑對方如此敵視國歌法,反對在香港使用國家象徵,是否真認同「一國」原則,是否真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别行政區,批評他夥同反對派議員的種種行爲,蓄意違背誓言、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可謂事實清楚,鐵證如山,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以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立法會議員如果違反誓言,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