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裝修工人涉嫌在天水圍一間中學及公廁外牆噴上字句,當場被拘捕,並控以兩項刑事毀壞罪,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批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6日,並轉至屯門法院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外出,但需以現金2000元擔保,期間不得離境、居於報稱地址,並要遵守每晚10時至翌日早上6時的宵禁。

案情指,21歲被告被控於4月18日,在天水圍香島中學與一名人士,無合法辯解損壞中學外牆及屬於康文署的天秀路公園公廁外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