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防疫抗疫基金為中小學及特殊學校餐飲供應點,包括小賣部或食堂的營辦商,每間資助8萬元。至於飯盒供應商,由於已受惠於首輪基金,但學校飯盒供應業務隨著停課完全停止,資助金額為每一服務學校1萬元。營辦商需於下月22日前填妥表格,經學校簽署及蓋印確認,提交申請至教育局,預計3至4星期後發放資助。

教育局解釋,合資格的營辦商須於註冊的小學、中學或特殊學校校舍內,營運賣包裝食物及飲料為主的小賣部,或即時烹調食物並設堂食的食堂,在學校的正常上課日提供服務, 員工並非由學校聘用的人員擔任。

另外,營辦商須於今年1月學校放農曆新年假期前已為學校提供服務, 並於遞交資助申請時,有關合約仍然有效及沒有結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