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將軍澳行人隧道斬人案判刑輕 林卓廷促律政司覆檢
一名50歲男子去年8月在將軍澳一條行人隧道內用刀斬傷3人,日前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5個月。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去信律政司,表示案件量刑明顯過輕,向社會發布極為錯誤訊息,要求覆核案件刑期和理據。
林卓廷在信中表示,案中一名女傷者被斬後,情況一度危殆,事後她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另外兩名傷者亦患上創傷後遺症,他認為案件法官郭偉健在判刑時,沒有考慮案件嚴重性,判監45個月與案件的嚴重性不相稱。
林卓廷又認為,判辭非常偏頗,大篇幅表達法官對社會局勢的個人意見,令人質疑法官量刑時加入了政治觀點和對時局的主觀判斷,法官亦未有譴責被告行為對受害人及社會的嚴重影響,向社會發布極之錯誤訊息,即「因社會運動經濟困難的人持刀襲擊社運參與者是可以理解和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