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無牌酒吧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及無牌賣酒等3項控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申請,將案押後至下月18日再訊,以等候警方調查及政府化驗所報告。

案情指,46歲被告控於上星期六在尖沙咀柯士甸路富好中心17樓,違反禁令,即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無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法例要求酒吧或酒館等處所必須關閉的規定,同時無牌管有及售賣一批烈酒及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