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檢疫規定延長至6月7日 跨境學童等兩類人獲豁免
政府刊憲,修訂《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由內地、澳門及台灣抵港人士,必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的規定,會延長至6月7日。
修例星期三凌晨零時起實施,同時新增兩類豁免人士,第一是跨境學童及相關服務提供者,第二是「符合香港經濟發展利益」的生產作業、業務活動或提供專業服務的入境人士。
獲豁免人士如何作出申請等安排,將稍後公布。政府說,獲豁免人士留港期間必須接受醫學監測,須戴口罩和每天量度體溫,並向衞生署呈報。
修例同時賦權衞生署署長權力,可在適當時間對從內地或澳門抵港的人士,若符合指定條件,取消檢疫令,包括持有證明在當地完成不少於14日的檢疫,及已對新型肺炎測試呈陰性反應。特區政府正和相關單位商討,將以促進與粵澳兩地聯防聯控的工作,為首階段的目標,稍後公布實施日期及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