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上月宣布禁止《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記者不得再於內地及港澳工作。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表示,外交部有關措施,屬針對中國媒體受到美國政府不合理打壓,而作出對等反制措施,屬於中央政府依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享有的外交事權,又指中國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不會改變,歡迎各國媒體和記者依法依規採訪報道,並提供便利和協助。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又指,香港會按照《基本法》,對世界各國或各個地區的人士入境、逗留和離境實行出入境管制,指新聞自由受到《基本法》保障,傳媒可於香港自由報道新聞,並擔當監察公共事務的角色,又表示特區政府不會審查傳統媒體或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