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審查政府推行電子檔案保管系統的工作,發現有關系統會涵蓋的75個局或部門,截至去年底,有2成3、即是17個局或部門未提交推行計劃。

審計報告批評,政府就長遠保存電子檔案的研究進度緩慢,有關研究原本預期在2014年12月完成,但去年10月修訂完成日為明年5月,即延遲約6年半。

報告又指,政府檔案處與資科辦在2012年進行調查,發現只有3成6、即是27個局或部門和辦事處,在過去7年曾為其電子檔案進行檔案格式轉移。

審計署建議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行政署長及效率專員,應該採取進一步行動,與各局或部門跟進尚未提交電子檔案保管系統推行計劃;檢視各局或部門的電子檔案保管系統推行計劃;徵詢保安局,審慎評估提供遠端存取電子檔案保管系統的機密檔案是否可行;考慮設立機制,定期監察各局或部門保存電子檔案的做法等。

報告說,政府整體上同意審計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