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記者陳杰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罪成 判監15年
內地傳媒報道,內地記者陳杰人,因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行賄等罪名成立,在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罰款701萬元人民幣。陳杰人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同案被告陳偉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罪成,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陳杰人在2018年間,曾經在網上實名舉報湖南邵陽市市委書記鄧廣雁涉嫌嚴重失職和瀆職,陳杰人之後被湖南當局以「非法經營、敲詐勒索」等罪名刑事強制。官方媒體之後報道,陳杰人自2015年以来,為謀取非法利益,憑藉自己「網路大V」身份,利用信息網絡有償發布虛假信息或者負面信息,惡意炒作有關案事件,攻擊、詆毀黨政、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起哄鬧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