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中国目前无须财政赤字货币化 疫情影响金融风险处置节奏--央行官员
作者 黄斌/马蓉
路透北京5月24日 - 突然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令中国经济内外交困、经济增长显著承压,两大宏观调控工具--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如何更好的协调配合倍受关注。近期关于中国是否应该财政赤字货币化引发市场广泛讨论,全国人大代表、央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表示,当前货币政策发挥作用的空间仍非常大,金融市场环境对国债发行亦十分有利,因此完全没必要采取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方法。
他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路透专访时并指出,疫情不仅严重冲击了国民经济,亦给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带来新的挑战,监管层有时不得不采取更多的宽容性措施;不过,继续在控制疫情的过程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线是不会改变的。
“中国目前来讲完全没有必要采取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办法,”徐诺金表示,“而且任何情况下,采取财政政策货币化的办法都是要非常小心,因为其负面作用、危害性都是非常大,如果破坏了财政预算的约束,政府的开支很容易突破经济的承受能力。”
他进一步解释道,当市场极度萧条、企业家失去信心、市场预期低迷,社会的投资和消费急剧下降或无法启动时,需要采取财政政策刺激市场。如果一个国家的财政支出本就较高、国家债务庞大且信誉不是特别好,甚至影响到市场对该国国债的接受度,这时可能会被迫采取财政赤字货币化。
“前些年欧洲央行出手救助希腊、意大利,因为他们的债券发不出去了,所以欧洲央行突破过去的限制,对这些国家的国债进行购买。”他举例说。
他认为,从中国当前的情况看,没必要运用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措施。一方面,中国经济正在从疫情中逐步恢复,在货币政策上,包括利率、存款准备金率、流动性供应等方面的空间都非常大,工具箱也是非常充足的。
另一方面,目前中国国债市场平稳运行,国内利率水平处于合理区间、国债收益率水平正常,国债是市场上信誉高且非常抢手的投资品种,因此整个金融环境对国债的发行也是有利的。
“市场对国债的投资热情挺高,所以中国不存在前面欧洲央行或者其他国家所面临的困境,...所以有人建议采取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办法,一定程度上有些脱离实际。”他说。
中国财政科学院院长刘尚希近日撰文提到,可以用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适度地实现赤字的货币化,把财政和货币政策结合成一种新的组合,以缓解当前财政的困难,也可以解决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的问题。
而中国央行研究局课题组最新文章称,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财政政策比货币政策更能直接对冲疫情影响;而若财政和央行的职能边界模糊,“大口袋里套小口袋”,就会出现货币超发和通货膨胀。
中国财政部周五公布,2020年全国财政预算赤字规模为3.76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赤字率拟提至3.6%以上,较2019年预算赤字率2.9%大幅提升。其中,今年将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
**疫情影响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节奏**
自央行去年5月接管包商银行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方式和节奏备受市场关注。但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或将打乱原定的风险处置计划。
徐诺金指出,近年来中国金融监管层对包括中小银行、金融企业集团相关的“系”的风险处置工作已取得较大进展,相当部分的机构风险得到有效处置,在实践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同的处置方法。
比如采取“一行一策”,对根据各家机构不同的风险状况、成因、风险程度,采取了包括股东重组、兼并重组、注资、不良资产剥离等相关措施,也要求各家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状况制定风险处置方案,且在一定时间内逐步化解存量风险、严格控制增量风险。
“这些工作都在逐步进行,但由于疫情对整个经济的冲击是全面、系统性的,这个时候不仅原来的风险可能进一步加剧,且新的风险可能也在不断形成,确确实实给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他称。
他进一步谈到,现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疫情给不同机构带来的影响,采取更多的措施,甚至不得不采取更多的宽容性措施。
“如要适当延长风险防范化解的过渡期,这也是很正常的,”他称,“机构跟人一样,本来身体就很虚弱了,现在遇到新的疫情冲击,这个时候还要按正常的机构来对待,大概是不可能的了。”
不过他强调,虽然疫情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原有节奏带来一定影响,但继续在控制疫情的过程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线是不会改变的。
中国央行周六发布公告称,受疫情影响,将包商银行接管期限从此前的一年时间延长六个月。
**压实地方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职责**
在化解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过程中,地方政府无疑承担了重要的责任。如在包商银行、恒丰银行等银行的风险处置过程中,均有地方财政或地方国资出资对问题银行注资,以体现地方政府的股东责任。不过,疫情冲击下地方财政普遍入不敷出、捉襟见肘,地方政府作为金融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是否会力不从心?
“从我们掌握的情况和实践结果表明,地方政府在处置金融风险过程中是可能要想尽千方百计,有的地方甚至财政还比较困难,但最终效果是非常好的,给地方政府带来积极的投资回报,对地方经济发展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都很大。”徐诺金称。
他认为,因此明确地方政府的属地风险防范化解责任,对其是有利的,可谓“花小钱赚大笔”,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也是有利的。
他进一步指出,地方政府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也可以采用市场化的办法如引入市场资本,并不是说压实地方政府属地风险责任就是一定要由政府来出资。
他并强调,目前实践过程中,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都是由地方政府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积极处置过去的存量风险,且目前都步入了良性发展的阶段。
“比如东北的盛京银行(2066.HK)、河南的平顶山银行,都是由于地方政府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在金融机构运行还比较正常的时候,就采取了有效措施。”徐诺金称。
中国近日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称,要加强薄弱环节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消除监管空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依法依规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责分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
银保监会今年5月披露,2019年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查处3,000多个股东股权违规问题,清理1,400多自然人或法人代持股东。2018年起对农村中小机构开展了专项排查,目前已责令违规股东转让股权33.4亿股,对74家机构合计处罚5,165万元。(完)
审校 屈桂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