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表示,香港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在港機構包括中聯辦,必須遵守香港本地法律以及根據基本法辦事,是基本原則,絕無妥協餘地。

她提到近日有關基本法第22條、中聯辦是否所指「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的爭議,認為無可置疑是重要及複雜的議題,重申律師會作為法律專業團體,絕非以政治掛帥, 一切以法律分析為依歸。她表示,律師會仍在研究,現階段就基本法22條的涵蓋範圍及其衍生的問題未有立場。   彭韻僖表示,上星期律政司發出聲明表示,基本法第22條並不適用於中聯辦後,律師會已立刻致函律政司,要求對方提供更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