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就內務委員會超過6個月未能選出主席,尋求外間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孫靖乾的意見。

對於負責《國歌條例草案》及《2019年商標(修訂)條例草案》的官員若在未與內會主席磋商,在今年會期預告恢復二讀辯論,而獲立法會主席接納,並將草案列於立法會會議議程內,能否經得起法律挑戰,法律意見認為相關官員可與現任內會主席磋商,亦指出《議事規則》規定與內會主席磋商的程序,是屬行政性質,以確保內會準備好恢復二讀,認為已制定的法律不大可能會純粹因為恢復二讀前,沒有與內會主席磋商,而被成功挑戰及無效。

法律意見提到,內會副主席讓委員討論立法會的保安安排,以及要求立法會行管會提供有關去年6月至10月期間立法會大樓附近發生的保安事件提供機密文件等,是超越主持主席選舉的職能及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