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員咬傷休班警 判囚兩周
一名女文員去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涉嫌咬傷一名休班警員,判囚14天。
27歲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時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對犯事感到後悔,重犯機會低,年少時從內地來港,因學業問題患上抑鬱,至今仍須定期覆診,但病情穩定。辯方又說,被告沒有案底,今次還押令她受到牢獄之苦,亦被公司停職,未知何時能復職。
裁判官香淑嫻認為,雖然被告的報告正面,重犯機會低,但緩刑並不合適,因此判她監禁。
案情指,去年11月民間「曙光行動」期間,被告謝穎希在港鐵灣仔站「衝閘」,一名休班警員上前截查並表露身份,被告企圖逃走,兩人糾纏雙雙倒地,被告隔著口罩咬休班警員的右臂近一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