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回應有報道指,他曾經租住有僭建物的單位的相關報道,鄧炳強承認於2016年租住相關單位後,未有留意到單位的天台有僭建物,但入住單位前,曾問過相關地產代理有無非法建築,亦曾進行查冊,但無任何紀錄有僭建。
鄧炳強於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回應提問時表示,租住單位後,收到屋宇署信件指相關天台有僭健物,其後透過代理要求業主跟進,但對方一直無跟進,之後亦有續租,到2019年發現業主仍未改善,就決定找其他地方搬遷。
他表示,自己有幾方面可以做得更好,包括是否找專業人士,視察租住單位有否不合法建設,以及是否可以更早搬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