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男童涉藏伸縮棍 改控較輕罪名押後判刑 May 5, 2020 一名15歲男童去年9月在港鐵銅鑼灣站內被警方搜出一支伸縮棍,原本被控《公安條例》下,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少年庭,改控他較輕的在《簡易治罪條例》下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承認控罪。 裁判官表示,要索取被告的感化官報告,押後至5月19日判刑,但提醒被告法庭依然會考慮任何形式的判刑,包括監禁,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指,去年9月15日,有人號召在港島區非法遊行及集會,有警員在港鐵銅鑼灣站截查他,並在他的袋內搜出伸縮棍、頭盔、手套、生理鹽水、口罩等物品,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