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建築公司前員工,就一個私營靈灰安置所建築工程,向五金零售商索取及接受非法佣金,早前承認兩項索賄控罪,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履行200小時社會服務。

被告梁緯綸案發時任職助理項目經理,負責監察屯門青山村一個私營靈灰安置所的建築工程。2017年7月,他被指派物色一間五金零售商,為該項工程供應五金材料及設備。被告接觸一名五金公司的東主,兩人同意佣金比率為百分之5。

被告的公司其後向五金零售商,批出總值逾20萬元的訂單,被告承認從五金零售商收取了3張共逾5500元的支票,及一筆現金款項,廉署調查發現,涉案非法佣金總值逾9600元。

涉案的五金零售商東主,亦被廉署起訴,他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後,去年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