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疫情下,抵港的入境人士需要檢疫14日。截至5月4日,衞生署分別向10萬3千多名由內地、台灣及澳門的抵港人士,以及6萬9千多名由外國抵港人士發出強制檢疫令,共有4人因為違反檢疫令被判刑,判監10日至3個月不等。
根據條例,向衞生主任或醫生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屬刑事罪行,相關執法部門共接獲8宗相關舉報,執法部門認為其中4宗個案有足夠理據作進一步調查,在搜集更多證據後會交律政司考慮提出檢控。
另外,56人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離開檢疫地點,在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處職員截獲。衞生署和警方會調查有關個案,在搜集更多證據後會交律政司考慮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