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内地男子違反抵港人士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的規例,企圖在完成檢疫令前重返内地,被控未獲授權人員許可而離開檢疫地點罪,今日被判即時監禁2個月。

28歲男被告柯俊光報稱為漁民,上月25日經深圳灣口岸來港,2日後於下午3時,嘗試重返內地時被截停,警誡下承認並非居於入境時所填寫的地址。被告聲稱其父因疫情關係,未有繼續在香港租住的單位居住,業主多番致電下,被告來港替父親處理租務問題。

無律師代表的被告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時疏忽未有詳閲檢疫令,裁判官以3個月作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扣減部分刑期,判即時監禁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