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注意到日前在立法會內會執行職務的保安人員,在社交平台上被「起底」,有人更表示或鼓吹對保安人員的妻兒不利,私隱專員強烈譴責有關行為,形容是將個人資料武器化,令人不齒,令受害人尤其在執行職務時受到不合理和不必要的壓力和傷害。

公署於進行網絡巡查時,已發現此類「起底」帖文,並會主動展開調查。私隱專員要求有關人士立即停止「起底」,並會去信涉事的社交網絡平台立即移除有關帖文,公署亦會將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的個案轉介律政司跟進。

私隱專員強調,有關行為除了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刑事罪行外,亦違反各地奉行的數據道德標準,更罔顧公共利益,定必不為法律所容和大眾市民接受,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