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等四個部門公布多項金融政策,支持粤港澳大灣區建設。

人行表示,會擴大銀行、證券和保險業開放,包括支持各類符合條件的銀行通過新設法人機構、分支機構等方式在大灣區拓展業務,並支持境外銀行在大灣區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此外,支持在區內設立外資控股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以及外資控股的人身險公司,並支持內地非銀行金融機構與港澳地區開展跨境業務。

人行指,會有序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逐步開放港澳人民幣清算行參與內地銀行間拆借市場,亦會優化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等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安排,包括適時研究擴展至南向通。

人行表示,支持港澳發展離岸人民幣業務,並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推動人民幣在區內跨境便利流通和兌換。

人行又支持開展多個試點,包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試點、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並穩步擴大跨境資產轉讓業務試點,又表示會加強粵港澳金融監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