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定邦指報告並非譴責或調查而是指出事實重新檢討行動
監警會公布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公眾活動及相關警方行動的報告。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表示,監警會在7.21及8.31事件並非去作出譴責或調查,而是指出事實,重新檢討行動。
梁定邦說,就8.31事件只接獲一個來自記者的投訴,涉事的太子站月台部分錄影機被毀壞,已提供所有手上有的資料。但他形容港鐵提供的片段影得比較遠,看不太清楚,感到可惜,又說監警會並不能決定記者當時應否在站內,要視乎警方的行動。
梁定邦又說,就7.21事件警員是否有失職,並非監警會負責的範圍,而是由執法部門負責,監警會列出事實,問題會浮現出來,再由警務處處長決定如何跟進,由執法部門調查,看看下次在同樣情況如何處理。
至於報告摘要的觀察總結提及示威活動過去10個月已變質,似乎意味著社會正被扯向一個恐怖主義的年代,被問到監警會如何得出結論。
梁定邦說,要澄清有關結論是由警務處長作為警察總長所講的,不是由監警會講,監警會要聽警方講,因為警方負責調查,相信這是暫時的結論。
他表示,「不信納警方,信邊個,因為他們負責做調查」,又強調監警會的職能只是監管投訴,而並非監管警方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