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關注警方6.12中信大廈施放射催淚彈是否必要
監警會報告包括審視了6.12警方在中信大廈外使用催淚彈事件,認為警方應從6.12事件汲取教訓,建議警方管理層檢討,參考適用國際做法以制訂低對抗性的策略及戰術。
報告指出,部分傳媒批評警方向中信外參與獲發不反對通知書集會的無辜人士,無差別地施放催淚彈,幾乎釀成「人踩人」事件,監警會關注警方當時使用催淚彈是否有必要及恰當。
報告提出,警方指引規定使用催淚彈前,必須留有逃生路線,若警方認為有必要在參與人數眾多的集會上,使用催淚劑裝置和低殺傷力武器,應檢討如何加強警員之間的協調。由於事件進入司法程序,監警會現階段不宜評論警方當日行動是否恰當。
報告披露,當時有催淚彈墜落人群,可能是當警員在人群前低角度發射催淚彈,令部分催淚彈藥可能擊中地面後反彈到人群,其後警方注意到中信正門混亂情況後,停止在龍匯道施放催淚彈。
至於當日警方宣稱在場人士參與暴動,報告認為,警方應制定有關暴動的明確指引,應考慮向公眾交代把某情況宣稱為暴動的目的、準則和程序,當警方將某情況宣稱為暴動時,應清楚說明目的和理由,減少公眾誤會或揣測,避免公眾人士不知情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