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返內地工作的會計師豁免強制檢疫安排,對象是前往內地為在港上市而有內地業務的公司,進行審計的會計師公會執業會計師、合夥人、董事或僱員。

政務司司長根據法例,指明合資格會計師獲豁免。獲豁免人士逗留於提供審計專業服務的內地地區或城市期間,須採取一切所需防護措施,避免不必要的社交接觸。回港後14天內,獲豁免人士須接受衞生署安排的醫學監測,須戴口罩和每天量體溫。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將考慮及批核申請,由香港會計師公會提供行政支援。每個合資格註冊執業單位可申請豁免的總人數,不可超出需要審計服務而有內地業務的香港上市公司客戶數目的兩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考慮會計師公會的建議後批核申請,並向獲豁免人士發出授權書,列明豁免條件。

現時所有入境內地人士,均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安排。特區政府正與內地當局商討互認由認可化驗所發出的病毒檢測結果,豁免相關跨境人士接受強制檢疫,政府稍後公布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