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韻僖稱國安立法亦須確保自由及人權 May 21, 2020 明天開幕的全國人大會議,將審議有關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定。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認為,在保障國家安全的前提下,無論以任何形式的立法,都必須確保市民在《基本法》下享有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以及人權得到充分維護及保障,亦必須與國際人權公約的標準相符。 彭韻僖表示,社會十分清楚,亦有共識,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是《基本法》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香港律師會過往十多年都十分關注,會一如既往繼續積極發聲,就保障國家安全與保障人權自由之間取得平衡,為香港市民爭取最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