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在內地港企獲豁免強制檢疫已開始接受申請
政府公布,豁免在內地設有業務單位進行物流、港口、船務業務活動的企業接受強制檢疫的申請機制,已開始接受申請。
政府表示,政務司司長已根據條文,由本月19日起豁免這類活動相關人士接受強制檢疫,包括是持有《商業登記條例》下發出的有效商業登記證、在內地設有相關業務單位的企業擁有人,以及授權的人員。獲豁免人士只可就獲批准的業務,前往及逗留在涉及的城市,期間要採取防護措施,避免不必要的社交接觸,回港後14天內須接受由衞生署安排的醫學監測。
現時所有入境內地的人士須接受內地當局的14天強制檢疫安排,政府正與內地有關當局商討互認、由認可化驗所發出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結果,以豁免相關跨境人士接受強制檢疫,稍後公布安排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