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表示,就「港區國安法」,社會不用擔心因為言論而犯法。但若言論、行為及活動一同出現就可能犯法,例如有人一邊掟汽油彈一邊講「特首下台」。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認為,「港區國安法」加入禁止危害國安的活動,似乎想將法律涉及範圍擴闊,又說 「港區國安法」的框架相當闊,要視乎法律條文如何規定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