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將審議的「港區國安法」,據了解擬將「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改為「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認為,有關修改似乎想將法律涉及範圍擴闊。

陳文敏於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如果將「活動」的字眼加入條文,可能會令到除了參與之外,如果在場亦可能觸犯法律。他表示,香港與內地法律的不同,本港法律一般比較仔細,會界定清楚才能令人守法或執法,但今次「港區國安法」的框架相當闊,例如何謂外國干預,都是模稜兩可,他表示內地法律會留有很多空間,有任意性,有機會令執法人員「拉咗先算」,令巿民人身自由受侵害。

他又提到,當局表示今次是要修補漏洞,而「漏洞」代表現時香港法律沒有涵蓋的地方,有需要講明現時香港法律未有涉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