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在本台節目《香港家書》表示,質疑《基本法》附件三是關於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但「港區國安法」只適用於香港,是否屬「全國性法律」。

她又對本港法院在「港區國安法」的角色感到疑惑,質疑法院能否解釋本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會否違反《基本法》第19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的規定。

對於有意見認為外籍法官不應審理與「港區國安法」相關的案件,她指出法官判案是按照事實及法律,跟國藉無關,擔心若外藉法官不能審理相關案件,會對香港的司法獨立造成極大破壞。

葉巧琦提到,自己丈夫是專責刑事的律師,會義助有需要人士「打官司」,擔心「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丈夫會否與國內的維權律師王全璋一樣坐牢、及受監視。